《新闻午报》关于4月23日《赵忠祥被告案详细追踪》报道所引发事件的严正声明 各位支持、关注本报发展的朋友们: 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于《新闻午报》的关爱和支持, 本声明除澄清目前“赵忠祥成被告”这一新闻事件中某些同行对于本报的一些莫须有指责外,更希望通过此声明感谢你们对于本报声誉的爱护和支持。 正如中国记协自律维权委员会日前发出声明中所倡导的,目前中国新闻战线正在广泛深入开展“三项学习教育活动”,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高度重视,加强学习,提高认识,端正态度,把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有机地统一起来,认真遵循《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》。本报提议各新闻单位加强学习,并在此前提下净化目前我们媒体工作环境,强调相互尊重,相互支持的良好工作环境,以摈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为前提,使媒体陷入恶性竞争,动辄以“假新闻”罪名强加于同行的无聊举措。 客观真实、持论公正是《新闻午报》追求的目标,在北京媒体首先报道“赵忠祥成被告案”后,本报跟进采访,本报特派记者对于提起诉讼的饶女士进行了大量独家采访,并且在饶女士许可下拍下了饶女士本人照片(4月23日本报刊发时为保护个人隐私,已做技术处理),本报所发布的饶女士自述中,每页都有她本人签字,为保持媒体中立立场,全文各处有删节。这些采访细节不容歪曲,相信读者自有公论。 更加离奇的是,本报从未如四川某报称,刊发过“饶颖自曝与赵忠祥两次怀孕”,或者类似污蔑赵忠祥先生人格的说法,本报自始至终严把新闻求真原则,这一宗旨更不容野蛮践踏。 4月23日,《新闻午报》A3-A4版面刊发题为《饶女士自述与赵忠祥交往经过》一文,其中除引述饶女士签名认可之原文,并作出相应删节,本报从未将饶女士自述怀孕经历和赵忠祥先生挂钩。因此四川该报不但要向本报道歉,承认其引述错误外,还应向就其粗疏行径对赵忠祥先生名誉造成的损害而道歉。 本报对于赵忠祥先生和对其他演艺界人员一样,不存任何偏见。在此次新闻事件之前,我们对赵忠祥先生曾有其他报道,充分肯定赵忠祥先生的艺术成就,即便本次事件之中,本报也坚持中立立场,对饶女士提出对当事人的若干项指责和过激言论始终保持客观报道。 《新闻午报》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记者自述 本报特派记者于飞发自北京 在4月23日相关报道刊发前,记者曾多次采访饶颖女士,并由她提供一系列证据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