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方谈打击狗仔队偷拍 隐私权不应成明星保护伞(1)
香港拟立法打击狗仔队偷拍,娱乐圈内一片叫好,深受其害的黎明等人更是身体力行表示支持。然而昨天,一位新闻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,不应该将香港少数媒体偷拍明星私生活等同于曝光明星的个人隐私,公众依然有权利了解明星,所谓隐私权不应该成为明星的保护伞。而圈内圈外的声音也大多支持这种观点。
[实录一]“有些艺人不红时巴不得人拍”
受访对象:小金 身份:香港资深娱记
对于从事多年娱乐新闻行业的小金而言,他不过是拿工资混口饭吃。对于那些出来支持立法打击狗仔队偷拍的艺人,他只能无奈地送上“忘旧”两个字。“其实香港一部分艺人对于狗仔的职业很能理解,在娱乐圈有一个理论:如果没有人跟,基本上就说明这个艺人没有新闻价值。很多艺人出道的时候不够红,希望得到媒体的曝光,而真正成了腕儿,就会很鄙夷这种行为。”小金认为,“其实艺人和记者都一样,大家都是为了生活在奔波,两者应该是可以互相依靠的团体,彼此之间应该找到一个适量的平衡。”
艺人们纷纷出来声援立法,以维护自己的权益,但是对于小金这样的娱乐记者而言,却对“权益”二字想都不敢想:“娱乐记者很多时候都不被认为是记者,所以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什么权益,只要能采访到新闻就好。”然而,就是因为跑在第一线才使得他们处于十分无奈的位置。“很多人认为狗仔是万能的,其实我们不过只是执行新闻采访这一个环节而已,做不做这个新闻都是公司的要求。”小金随后举了一个例子,“一个身体不舒服的男人上了一辆满座的公车,一个女人身边的一只狗也占了一个座位,男人几次上前要求女人让座,那个女人就是不理睬,最后男人忍无可忍把狗扔了出去。那只狗没有错,错的是她的主人。”小金表示,大多数情况下,记者并不会挑起事端,大家都希望和平相处,“跑在第一线,其实我们始终处于隐忍的位置,能不起冲突尽量不起冲突,即使被打了也不太敢还手。要抢相机,就直接交出去比较好。”
[实录二]“许多所谓的偷拍都是策划的”
受访对象:小王(化名) 身份:上海娱记
小王入行两年多,在人员更新日益频繁的娱记圈已不算新人,以她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来判断,所谓的偷拍,许多都是由经纪人策划的,她说明星支持立法就好像一边吃着饭菜,一边说饭菜是臭的,有点强词夺理。
前段时间发生在她同行兼好友身上的一件事情让她记忆忧新。某女演员的经纪人一天晚上给小王的同事打了电话,急匆匆地说快去××饭店看看吧,我们家那位正和×××(另一位当红男明星)一起吃饭呢,他们要谈恋爱啦!
挂了电话,同事就赶往该饭店。以记者的职业素养,无论该消息是否确切,到现场求证都是应该的。到了饭店,果然两人在一间包房用餐。然而该同事想尽各种办法迂回前进,均被警惕性颇高的饭店工作人员阻挡,最后只拍到了一张模糊到极点的背影。同事打电话给经纪人,经纪人也表示无能为力,总不能告诉两位明星,然后摆拍吧。
第二天,这张模糊的照片见了报,经纪公司达到了目的,小王的同事却被明星指责为这起偷拍事件的肇事人。小王说,有些时候,娱记就是这样无辜卷入的,有新闻不做是失职,做了却要被人骂,这样的两难何时能解?
[实录三]“被偷拍,也许很好玩啊”
受访对象:何洁 身份:艺人
说到偷拍,何洁坦言尚未得到这样的机会。不过她透露,去年年底与李宇春一起去香港参加颁奖礼的时候,李曾经遭到过记者的偷拍,当时她很不开心。与李相比,何洁简直算得上是个开心果,她脱口而出,“被偷拍,也许很好玩啊”。
“真实揭露不是坏事”
受访对象:韩雪 身份:艺人
虽然也算是受过偷拍之苦,但是韩雪认为,“一些必需的制约是好的”。韩雪在娱乐圈几乎没有朋友,就是因为她不希望一不小心趟进了一处浑水。“不是说做了明星就可以为所欲为,明星已经被赋予了很多特权,但是做错事不能硬挺。比如明星犯了法让人顶替这种不良事件,确实需要一些监督力量。”至于自己会否介意被偷拍,韩雪表示,“只要不是恶意的,或者篡改事实的拍摄就可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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