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流氓燕”们是传媒的耻辱符号
继木子美、芙蓉姐姐之后,一个流氓燕又冲出江湖。《新快报》2005年12月9日报道:昨日下午2时39分,流氓燕以《我的人体图片》为题在天涯上发布了露点裸照,尺度大大超出半年前的写真照。但是,流氓燕已不是半年前的为平息风波“以死相逼”的流氓燕了,且看文章副题———“我就脱,关你鸟事?”而就在这两天,流氓燕先后以两帖《爷,男人我肯定要,牌坊我也拿走了!》和《中国女权的最大阻力是女人》,在网络上举起了“新女权主义的大旗”,提出“真正的自由是女人有一天,可以独立骄傲审视男权世界的一切。”
这真是“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”,如今多少事情都越来越颠倒过来、香臭不分了。流氓燕这样的女人竟然用露点行为来争新女权,我不禁要问:你露了上边是争女权,要是再露了下边会是争什么呢?人权?你连世人不齿的暴露你都露了,那你还有什么权可争?
话又说回来,露与不露,露出哪里,是人家的自由,我们暂可不论。笔者要问的是:一个个的“网络芙蓉”为什么会这样红?为什么会一个“网络芙蓉”倒下去,另一个“网络芙蓉”又站起来?
从可知的资讯来看,现代传媒自然是“功不可没”。网络时代,网络的虚拟性与开放性使这些无耻之尤的女人有了可称之机。有污垢存在,就会有苍蝇追腥逐臭,于是便造就了一个个“网络芙蓉”。曾经红得发紫的网络明星“芙蓉姐姐”,不是有了点名气之后就能耐大长吗?毁誉参半的她,在刚刚和原单位的男同事发生“肢体冲突”后,马上又“触电”当起网络电影的演员。且不说她出演的“芙蓉姐姐”拿唐诗吓跑劫匪的现实可能性有多大,单从她拍完这部长度仅有三五分钟的影片后,当记者问她还能红多久,一句“永远有多远,我就能走多远”的豪言壮语,就真够吓人的。12月7日,就在流氓燕发了露点自拍照后,《中国女权的最大阻力是女人》立即火热出炉,语言尖利:“真正的自由是女人有一天,不必再以男人为核心生存,不必靠青春与性来交换爱,是女人可以独立骄傲审视男权世界的一切,是女性也拥有百分之百的话语权和二分之一的决定权。”她说女权的最大阻力和最大动力都是女人。女权,这一敏感且无定论的话题,由流氓燕这样充满争议的女人提出,自然是激起“哇”声一片。
网媒热闹非凡,纸媒也不甘寂寞。就在今年5月,《新快报》专题报道了网络红人流氓燕半裸写真风波。10月,她的随笔合集《夏花·禁果》由湖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,这意味着流氓燕从一个普通网络写手正式进入“正统”的写作、出版领域,浮出“网面”。宣传文案中有这样的文字:流氓燕的作品与“流氓燕事件”给了我们芸芸众生一个考题:对于一个真实的女人,我们是否只是热衷于用视觉去触摸她肉体的温度,还是应该用思考去回应她心灵的深度?对于流氓燕的出书,有人尖锐地指出:“完全的商业运作,有‘知名度’,有‘卖点’,有钱赚!”这让人想起了前几年一桩桩的名人官司,有人说:输赢是次要的,出名才是主要的,哪怕打出的是臭名!但有一点,我们的传媒业界,作为公共传播资源的一部分或一分子,如果仅以“有‘卖点’,有钱赚”为追求,让金钱奸污了良知与责任,那和妓女还有什么区别?
侯宝林大师有个相声,说两个醉汉吹牛,一个拿着手电筒照出个光柱,让另一个顺着爬上去。另一个马上说,你要关了电门,我还不得摔下来啊?“网络芙蓉”们,想必也是这样,如果离开了网络和其它传媒,还不得摔下来吗?所以说,无论有多少“网络芙蓉”,如果离开了网民及读者的关注,她们也就自生自灭了。“流氓燕”们无论有多强的表现欲,如果我们“关了电门”,不为她们提供表演舞台,她们也无从表现,那么公众的视觉、听觉污染也就会少得多了。
“流氓燕”们以耻为荣,那是她们的自愿,而身为国家公共资源一部分的传媒业界,却对“流氓燕”们出笼助纣为虐,让金钱奸污了自己的良知与责任,不是让“流氓燕”们成为了自己的耻辱符号吗?
(光明网 赵炳臣)